【深圳商報訊】(記者 張妍 通訊員 李鑫)昨日是《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首個集中行政處罰周的最後一天,記者跟隨衛生監督部門前往福田區人民醫院和招商銀行大廈進行控煙監督。
   據統計,全市衛生監督部門在首個集中行政處罰周對單位發出警告行政處罰69宗;對違法吸煙個人做出行政處罰16宗,處罰金額共800元。市衛生監督局環境衛生監督科科長蔡創輝表示,下一周將會對前期開出整改限令的單位進行回訪,如果控煙不力的情況仍未改正,這些場所將依法被處以3萬元罰款。
   在福田區人民醫院,記者四處可見禁煙標識,保安員、保潔員和部分導診護士都佩戴了“控煙勸導員”的紅色綬帶。據院方介紹,該院已經在全院張貼了1000多張禁煙標識,並派出了20多位流動的控煙勸導員對違法吸煙行為進行勸導,目前為止效果良好,室內吸煙行為基本不見蹤影。
   記者瞭解到,2009年我市近50家公立醫院就已取得了“無煙醫院”稱號。2010年4月,市衛計委與各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和各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人簽訂了《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責任書》。2011年,全市醫療衛生系統內實現全面禁煙的目標。
   蔡創輝表示,目前,在各類公共場所中,公立醫院控煙工作力度較大,但也有個別民營醫療機構做得還不夠規範。我市衛生監督部門主要負責醫療機構、教育機構、口岸和各類辦公場所的控煙執法工作。“前期監督發現,部分銀行和小區禁煙標識張貼不夠規範,我們已與深圳各銀行總部發出了控煙提示,並通過住建局向各物業公司下發控煙提示,目前這些單位的控煙工作都已經完善。”
   煙民:抽煙該去哪?
   市控煙辦:除16類禁煙場所,其他單位可依法在室外設置吸煙區
   【深圳商報訊】(記者 張妍 通訊員 李鑫)《條例》正式實施兩周以來,全市統一控煙投訴舉報電話收到一些“煙民”的咨詢,“除了家以外,我還能在哪裡抽煙呢?”
   對此,市控煙辦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我市16類禁煙場所主要包括室內場所和部分室外公共場所,這些室外場所一般是為孕婦和少兒提供服務的,其他單位可以按照《條例》依法設置吸煙區。“以醫院為例,兒童醫院和婦幼保健院的室內外都是全面禁煙的,但綜合醫院可在室外場所依法設立吸煙區。”
   根據條例規定,吸煙點必須設置在室外,要有明確的指引標識和吸煙有害健康的警示標識,配置煙灰缸等盛放煙灰的器具,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還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市控煙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從最近一段時間的監督檢查發現,不少禁煙單位沒有設置吸煙點,其實這會造成控煙工作更難開展。“《條例》不光是保障了非吸煙人士的健康權益,同時也尊重吸煙者的權益,只要是在不影響他人健康的情況下,可以在吸煙點吸煙。”該負責人特別指出,設置吸煙點一定要有明確的指示,在控煙的同時也要為煙民提供人性化的服務。
   該負責人提醒,設置吸煙點不符合《條例》的,首次將被予以警告,並予以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萬元罰款。  (原標題:控煙不力未改正將罰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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